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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违约行为的通报(一)

  作者:         时间:2022-07-25        大    中    小     

  2022年5月-6月,忻州市医保部门为进一步规范医保基金的使用管理,对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了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抗原)检测、基因检测、血液透析、高值医用耗材等医疗行为,检查中发现23家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超标准收费、超限用药、过度检查等违规违约行为。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忻州市2022年医保定点协议,医保部门对辖区内违规违约的定点医疗机构分别给予约谈、追回医保基金并处违约金的处理。现将违规定点医疗机构通报如下:

  忻州市人民医院、忻州市中医医院、忻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忻州市社会福利精神康宁医院、河曲县中医医院、河曲县精神病医院、偏关县人民医院、偏关县中医院、偏关东升医院、五台县第一人民医院、五台慈爱医院、五台博爱医院、五台新城医院、五台县中医院、五台昌宏医院、五台县第二人民医院、保德县人民医院、保德县中医院、保德德馨医院、静乐县人民医院、静乐县康泰医院有限公司、静乐利民医院、静乐同祥医院。

  

忻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