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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激励政策
写信人 写信时间 2024-07-09
信件内容 您好! 我是一名大学生,正在做关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激励政策的相关研究,想咨询一下忻州市是否有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连续参保的激励政策,以及其具体措施和开始时间。(所需信息仅作该课题的相关研究)非常感谢您的帮助。 祝:工作顺利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4-07-17
回复内容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我市现行政策,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省内转移并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后,以城乡居民参加医保实际缴费年限进行折算,原则上按每5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年限折算为1年城镇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并与城镇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且缴费达到规定年限的,按照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其他相关激励政策待省局出台相关文件后,我局将及时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