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去太原医院门诊看病能否报销 | |||
写信人 | 写信时间 | 2023-07-15 | |
信件内容 | 忻府区职工医保,到太原市医院门诊看病,是否可以报销门诊看病费用?怎么报销?报销比例多少?谢谢 | ||
回复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时间 | 2023-07-19 |
回复内容 |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忻州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实施细则》, 我市职工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按次设定,参保职工在三类、二类、一类收费价格医疗机构就诊,门诊统筹起付标准分别为30元/次、50元/次、80元/次,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在职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800元,退休职工2000元。支付限额不结转、不累加到次年度。统筹基金支付普通门诊统筹的额度不计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如您有其他问题,具体咨询忻府区医保中心,联系电话:0350-20788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