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异地就医咨询 | |||
写信人 | 写信时间 | 2023-05-10 | |
信件内容 | 1.忻州职工医保到太原临时就医,是否需要申请异地备案,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是否可以报销; 2.忻州职工医保到太原定点机构申请门诊特药后,是否同参保地申请门特报销比例一致;门特医药费用是否可以在太原直接结算,还是要返回参保地报销? 3.忻州职工医保本地就医,《山西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经办服务规程(暂行)》的通知(晋医保办发〔2022〕27号)中所述常见病、多发病具体指哪些?哪些疾病在门诊统筹报销范围内? | ||
回复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时间 | 2023-05-15 |
回复内容 |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推进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优化医保异地住院就医服务的通知》(忻医保发〔2022〕12号),自2022年9月1日起,我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含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可根据自身就医需求,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忻州、太原两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行选择医疗机构住院就医,不再办理住院(转诊)备案手续。按照忻州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实施细则》,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用耗材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代县城镇职工门诊使用门诊特药需向代县医保经办申请。具体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联系电话:0350-8103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