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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癌患者后续报销
写信人 写信时间 2022-05-04
信件内容 尊敬的局长您好: 我是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一名4月11日检查出肝癌患者,在忻州市医院住院一星期后由于太原疫情严重没有办法去治疗,转至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做介入手术,昂贵后期的免疫药(替雷利珠单抗注射液)、靶向药(多纳非尼片)让原贫困户的家庭实在难以承担,有因病返贫的问题!给局长来信想申请一下,如何能进行特殊的办理报销比例?家庭原因实在难以承担昂贵的费用,请局长给予帮助,感谢。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2-05-10
回复内容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忻府医保部门工作人员与您联系,您此次住院费用可在出院后正常报销,所需用特殊谈判药品,可按照流程填表申请使用谈判药品,予以报销。工作人员已将相关文件发送至您的邮箱,请您注意查收。如您有其他问题,具体咨询忻府区医保中心,电话:0350-2021805、0350-2078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