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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医保的抗癌药为何不能报销?
写信人 写信时间 2020-11-13
信件内容 我因患前列腺癌需服用抗癌药物“醋酸阿比特龙”,该药已经纳入国家医保范围,但是我去宁武医保中心报销的时候,工作人员却说“文件上药物报销名录里的药叫阿比特龙,没有醋酸二字”,不予报销。我想阐明的是两点1、我购买的醋酸阿比特龙和报销名录上的生产厂家一致,只是缺少醋酸二字,咨询过制药厂家,该厂只生产过一种治疗前列腺癌的药物,就是“醋酸阿比特龙”,并没有工作人员所说的“阿比特龙”。2、从网上可以了解到所有治疗前列腺癌的,各个厂家生产的,不同品牌的阿比特龙实际上包装上都有“醋酸”二字,也就是说根本没有单纯叫“阿比特龙”的药。那么请问为何不能报销?宁武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说会跟上级沟通,反映这个情况,但是眼看年关将近,至今无果,请问能给予正确而合理的答复吗?
回复状态 处理中 回复时间 2020-11-25
回复内容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忻人社函{2018}10号文件,《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忻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32种谈判药品有关问题的通知》(已添加附件详情)文件上标注"泽柯”阿比特龙”为报销范围内的药品,您用的“醋酸”阿比特龙不在范围内,宁武医保局考虑到您的实际困难情况,已和上级沟通,予以接收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