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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申领条件
写信人 写信时间 2020-05-18
信件内容 局长您好: 我是2019/11开始缴纳生育险,预产期是2020年7月, 生育险缴纳未满1年是否就不能申领生育津贴;还是说等到2020年11月,待生育险缴纳满1年后我可以补申领生育津贴; 感谢!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5-25
回复内容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并按时足额缴费的,职工从参保次月起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连续足额缴费满9个月的,享受各项生育保险待遇,连续缴费不满9个月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