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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市财政厅两部门:关于转发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1-23        大    中    小     

  忻州市医疗保障局 忻州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通知

  

  忻医保电〔2020〕1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

  为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现将山西省医保局、财政厅《关于转发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通知》(晋医保电〔2020〕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县(市、区)医保局自1月31日起每周五上午10点前将本区域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治疗人数、医疗费用、医保和医疗救助基金支出等情况报市医保局(待遇保障与医药服务科)。

  联系人:杜俊义

  电话:0350-3333896 3333893

  邮箱:xzsylbzj@163.com

  忻州市医疗保障局 忻州市财政局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