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转诊备案 | |||
写信人 | 写信时间 | 2019-11-07 | |
信件内容 | 新异地转诊备案难题 1费时。以前政务大厅周一到周五都有专人负责办理转诊备案,现在去医院找医生,只有医生坐诊在岗时才可以办理,遇到医生出差请假,转诊办理需要等到何时? 2费力。患者在当地住过院,医生才给开转诊,当地没有住过院的,医生能否或者是否愿意给开转诊?医生签字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那么患者开转诊是不就成了问题? 3损失。转院前没开好转诊,报销比例降低10%。如果由于1和2中所述非主观因素,患者辗转几日开不出转诊,巨额医疗费报销损失谁来承担? 4人情。医生除了给病人看病,还要负责开转诊。新政策给医生和患者都带来了不便。对于每月都需要住院的患者,每月开一次转诊,每次找同一个大夫,这其中的人情债谁来负? 相信每一位家属都想让患者享受优质的医疗服务。诸多大病当地无法救治,不能以采取措施牵制患者去外地大医院看病,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从根本上解决医疗资源和高精尖医务人才短缺问题,让更多人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何为新?新在于便民利民。新在于进步。如果一项政策在颁布实施后并不能达到预想的效果,相关领导是否考虑变革?真正让政策惠民利民?真正解决普通老百姓的疾苦? | ||
回复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时间 | 2019-11-12 |
回复内容 |
您好,已收悉您关于“新异地转诊备案难题”的信件,我们高度重视,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关于“费时”的问题(只有医生坐诊在岗时才可以办理):经核实,主治医生或科主任不在岗时,可以找其他医生或科室副主任办理; 2、关于“费力”的问题(患者在当地住过院,医生才给开转诊):经核实,对于病人因病情确有转诊需要的,不需要在当地住院即可办理; 3、关于“损失”的问题(转院前未开好转诊,报销比例降低10%):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8】15号)、《关于规范现象一体化医保打包付费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发【2019】18号文件)和忻州市财政局、忻州市医疗保障局、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缺口弥补机制等事项的通知》(忻医保发【2019】31号)文件要求,从2019年10月1日开始,转诊备案手续需由医院办理。其中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现象一体化医保打包付费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发【2019】18号)文件明确规定“对确需转外就医的由医疗集团办理转诊备案,未经转诊备案自行外出就医的,报销比例要降低10个百分点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