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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结算
写信人 写信时间 2019-10-25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在忻州参的医疗保险,打算在太原做手术,想太原直接报销,去忻州政务服务中心备案结果让去市医院备案,去了市医院说需要主治大夫签字才可以备案,可是我们压根儿就没在忻州医院住过根本没法备案。这个问题很多人困惑。如果在忻州备不了案,我们做完手术回来报销就扣百分十是么。那如果在太原做手术需要到咱们忻州定点医院做么。不太了解,希望领导解决一下困惑。怎样才可以直接在异地结算,让备案又备不了。不备案回来报销又扣钱。感谢您百忙之中查看。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19-10-30
回复内容

    您好,为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转市外就医,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815号)、《关于规范现象一体化医保打包付费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发【201918号文件)和忻州市财政局、忻州市医疗保障局、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缺口弥补机制等事项的通知》(忻医保发【201931号)文件要求,从2019101日开始,转诊备案手续需由医院办理。其中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现象一体化医保打包付费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发【201918号)文件明确规定“对确需转外就医的由医疗集团办理转诊备案,未经转诊备案自行外出就医的,报销比例要降低10个百分点以上”。